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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登录入口(官网)

发布时间:2023-09-19 15: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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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址登录入口(官网) :http://zxxs.sxedu.gov.cn/

各市教育局:
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和全省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已完成学生纸质数据采集、录入到Excel模版、平台搭建等前期部署工作,即日起开始试运行。现将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执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一、做好系统运行前期准备工作
1、进行辖区系统业务操作培训。各市要按照9月3日“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业务操作培训会议”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尽快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籍管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系统操作和使用培训。
2、区县核对辖区学校(机构)信息。各区县教育局登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xxs.sxedu.gov.cn),在系统中核对辖区内学校信息,汇总整理出系统中缺少的学校(不含无证的非法学校)、需修改名称的学校和需删除的学校,将这三种情况的名单经与县教育局统计部门核对后上报至各市教育局学籍部门与统计部门,各市教育局学籍部门与统计部门汇总后于9月10日前同时上报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信息中心(缺少的学校需参照学校基本信息采集表提交完整的信息;修改学校名称的需提交学校标识码、原学校名称、修改后的学校名称)。教育部将在9月15日后对系统中学校进行更新。
二、录入、导入基本信息
1、维护学校信息。各市、县登录系统,按要求进行相关设置。各学校登录系统,在系统中填写学校基本信息、校区信息等,并按要求进行年级、班级设置。
2、采集新生信息。各学校要按照“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方案”(具体内容见《关于全面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于9月15日前完成2013年秋季入学小一、初一、高一新生基本信息纸质数据采集工作。
3、完成学生照片采集。各学校要在9月30日前完成所有在校学生照片采集工作。
4、进行系统测试。9月15日前,各市、县及学校使用各自账号登录系统进行操作测试。省教育厅于15日晚清空系统所有数据。
5、核对模版数据。各学校将新生基本信息录入Excel模版,并在9月20日前对模版内所有在校学生信息进行检查、完善,确保模板内每名学生的所有数据与家长签字的纸质信息表数据一致。同时,补录学校标识码、班号(各学校在上学期采集的小学一年级导入本学期二年级,以此类推,上学期的小学二年级导入本学期三年级;各学校在2013年9月前采集的原先小学六年级、初三、高三年级学生信息不再使用,由各学校从Excel模板内删除)。
6、导入、审核学生信息。各学校于9月16日起开始将Excel模版内的所有学生信息和学生照片导入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并进行审核,于9月30日前完成导入、审核工作。
三、进行数据审核
2013年10月起,各市、县教育局通过系统对辖区内所属学校的学籍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并于10月底完成问题学籍处理、遗漏学籍补录、错误学籍信息更正等工作。
1、处理问题学籍。系统在导入学生信息时,自动校验学生身份证件号是否符合规则,并将先后在全省和全国学生数据库中进行学籍查重。校验出错或学籍相关信息重复的,定义为问题学籍。问题学籍分为身份证号错误、身份证号重复和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三种情况。所有问题学籍须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问题学籍处理”进行处理。
2、补录遗漏学生信息。系统运行后新发现有遗漏学生未采集录入学籍信息的,应逐级向上级申报补录。对无户口、无身份证的学生,教育部门和学校均予以承认,同时要敦促其家长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手续,学校对学籍信息予以补录、上传。
四、开展系统运用
2013年11月,教育部将进行全国范围的学生身份验证、学籍查重和问题学籍处理,之后形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系统实现全国联网试运行。届时,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通过系统开展招生入学、学生日常出勤记录、学籍异动等业务。具体应用操作参阅《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五、其它注意事项
1、部署好系统运行软硬件环境。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软硬件环境支持提出的基本要求配备终端设备,保障网络运行环境。
2、配备学籍管理人员。各市、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尽快确定相对固定的学籍管理员,明确专人通过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信息录入、学籍注册、学籍变更、学生毕业升级等系统的使用维护工作和日常管理业务。各市教育局要汇总本局和辖区内所有区县教育局及各学校确定的学籍管理员,于2013年9月10日前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管理员基本信息备案表》(附件2)同时邮寄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信息中心,电子版一并上报。学籍管理员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上报变更信息。
3、做好纸质《学生信息采集表》留存工作。纸质《学生信息采集表》是我省中小学生信息数据库建设的依据,对今后数据比对、依据查找有重要意义,必须长期保存。各学校要按年级、班级将纸质《学生信息采集表》统一装订;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辖区内所有学校纸质《学生信息采集表》以学校或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集中保存。同时,要严格做好学籍系统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不外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保证数据质量。各市、县要强化对省直、市直学校和部门办学学校工作的督促,加强对农村教学点、民办学校及隶属关系不明确学校的监督,防止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遗漏,确保一所学校都不能缺报。对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提出要求,通过挂靠就近的公办学校或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学校采集这部分学生的学籍信息并审核、录入系统;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尽快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对此类办学机构进行处置。
5、保持信息畅通。省教育厅已建立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工作QQ群(群号:215920663。本群接受地市和区县工作人员加入,不接受学校工作人员加入),将随时发布相关信息。各区县要在本区域建立覆盖全部学校及教学点的学籍管理系统QQ群,第一时间传达相关信息,并将数据采集、录入、审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各市教育局从2013年9月12日开始,于每周四将《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周报表》(附件1)同时上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和山西教育信息中心。
6、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各校操作人员要注意密码保护,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及时修改密码,密码构成须同时含字母、字符与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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