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宁夏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23:48: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宁夏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宁夏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一、现场联网结算

现在大部分的医院都可以现场联网结算,住院患者只需带身份证、医保卡,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直接结算,患者只需交报销剩余的住院费即可。如:住院共花费5000元,报销3000元,患者只需缴纳2000元即可。此种报销较简便。

二、非现场联网结算

对于不能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患者出院时需要带好:

1、住院发票(医院盖章)

2、住院费用明细(医院盖章)

3、诊断证明(医院盖章)

4、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病历(医院盖章)

6、有的地区需要信息确认单或者转诊单(医师签字、医院盖章)

出院后带以上资料,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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