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和领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20 08:46:55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那么浙江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有哪些规定,浙江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浙江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a、劳动合同终止;

b、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c、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f、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失业职工享受待遇,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在7日内上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在60日内到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3、经办机构需在街道失业人员保险金申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以后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文件(原件);

2、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复印件;

3、档案托管证明;

4、档案托管机构行政介绍信;

5、档案托管机构经办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明;

6、托管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浙江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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