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浙江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浙江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21 18:35:31

一、浙江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浙江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浙江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

二、浙江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和流程

领取条件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原件(非必要,有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需提供)。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申请流程

1、收件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工作人员收下材料或者获取政务服务网申报数据。

2、受理

符合条件的予以录入受理。

3、审核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

4、办结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5、执行

根据审核决定内容执行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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