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对象与提交材料
1.适龄儿童系城区七街道外户籍,其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需提交户口本、产权房产证等。
2、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提交护照、工作单位证明、住房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及居住证明等。
3、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4、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适龄儿童系上虞区、柯桥区户籍,其父母(监护人)在越城区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实际居住,要求在城区借读的,需提交户口本、父母或其中一方市区规范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父母或其中一方越城区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满六个月)、市区租房合同(满半年)、经出租人签名的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6.适龄儿童系越城区十乡镇户籍,其父母(监护人)在越城区城区务工或经商并实际居住,要求在城区借读的,需提交户口本、父母或其中一方市区规范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父母或其中一方越城区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满六个月)、市区租房合同(满半年)、经出租人签名的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和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申请办理时间与地点
7月20日: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区域内借读对象报名。
7月21日:府山街道、城南街道、稽山街道、迪荡街道区域内借读对象报名。
地点:城区望花小学。
三、办理须知
1.城区小学根据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借读的学生入学,优先安排1-4类学生入学,若学额已满,5、6类学生不再安排学校入学。
2.若学额已满,插班生不再安排学校入学。
3.2018年起取消5、6类借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