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最新借读政策及借读转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类别 | 政策性借读对象 | 证明材料 |
1 |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子女 | 部队师级以上(包括师级)或市民政局证明 |
2 |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中山市监护人照顾的子女 | 厅(局)级以上地质勘探部门证明、市民政局证明 |
3 | 中山市户籍人员合法领养的孤儿 | 市民政局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本 |
4 | 父母双方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中山市户籍监护人照顾的子女 |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 |
5 | 在中山市有固定房产的紧缺适用人才的子女 | ①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单位证明 ②本人在中山市房产证明 |
6 | 在中山市居住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子女 | 市人社局发的《中山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单位证明,本人的中山市房屋产权证明 |
7 | 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子女 | ①市外事侨务局证明 ②监护人与户口本地址一致的中山市房产证明 |
8 | 在中山市工作居住的台湾同胞的台湾籍子女 | ①市台办出具的《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 ②本人有效台湾身份证(户口本等) ③《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 ④本人的中山市房产证或满半年的合法租赁合同 |
9 | 在我市居住的荣誉市民的子女; 在我市居住的百佳外来工的子女。 | 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及中山市房产证明; 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及中山市房产证明 |
10 | 持有积分入户通知书未满3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 | 有效期内的积分入户通知书 |
11 | 经过2016年全市初一积分入学公示、且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27条人员的子女 | 2016年中山市积分入学证明,积分人员连续5年的居住证(暂住证)及在中山市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 |
12 | 中山市总部企业高管人员子女 | 市经信局总部企业高管人员证明 |
13 | 中山市高新技术企业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高层管理人员(不含子或分公司)子女 | 市科技局高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明 |
14 | 中山市企业聘用人才子女 | ①市人社局出具的《中山市聘用人才工作证》 ②企业出具的聘用证明 |
15 | 在我市有固定房产、连续居住满5年以上港澳同胞的港澳籍子女 | ①市外侨局出具的《中山市港澳同胞子女入学登记表》 ②本人及子女有效港澳身份证、回乡证 ③中山市房产证、居住满五年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