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读费
(一)什么是借读费
借读费解释近似于择校费。借读费,是针对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
(二)借读费已取消
2010年国家已经取消这项费用。但是少数学校置国家政策于不顾还强行收取(农民法律意识不强,怕孩子上不了学)“借读费”。
(三)借读费相关政策规定
2010年12月24日,中国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删除了《小学管理规程》中第十二条中的“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据了解,在《小学管理规程》中的第十二条,原本的条文内容为“小学对因故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准其借读,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删除“并可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让小学收借读费没有了相关依据。
教育部修改和删除部分规章有两方面原因,由于在规章中引用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名称修改或者废止、失效的规定作出修改;规章中一些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
出于这两方面原因,教育部共修改和删除了12条规章。其中,“集资办学”也从《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中删除。
另外,因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要求或者已经被新的规章所代替,教育部决定对《国家教育委员会直属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义务教育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予以废止。
以上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择校费
(一)什么是择校费
择校费,简单说,就是一个学生从学校毕业后,向下一个学习阶段的学校进行学习,从而选择好坏学校学习,而教育局规定的你所属地区的路段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而想不去路段学校学习,就必须去别的学校,就要交一定择校费。同时转学也需要择校费。
择校费未纳入物价统计来说,强烈的择校愿望最终被导入到了交钱择校道路上。学校之间的差距肯定会长期存在。因此在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思维支配下,家长择校的热度越来越高。本来义务教育不该赋予学校择生的权利,但既有家长择校,就得有办法来合理地招生。什么是合理的招生办法?是分数面前、户口面前、权力(条子)面前的人人平等,还是抓阄面前、金钱面前的人人平等?这些尺度似乎都有道理,但被当作政策来推行时并不被多数人接受。在这莫衷一是情形下,由于收费对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有益,因此以收费来择校渐成一种重要的方法而大行其道。
(二)无锡地区择校费治理
国家多次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各地区改变现在的择校费现象。据有关报道,无锡市走在了全国的的前列。无锡市早于2007年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3~5年内实现区县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均衡,努力消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在2011年5月《无锡市义务教育条例》实施,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学杂费、择校费、借读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