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企业的分配制度,更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分成若干部分,以其中的一部分来计算加班费。那么2020年中山最低工资有哪些调整政策呢,中山最低工资没有多少钱呢,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中山最低工资的相关最新消息。
1、中山最低工资标准2020调整最新消息
一、2020年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二、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的项目
1、加班加点的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综合以上介绍,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2020年中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职工172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东省政府决定对自2018年7月对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一、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3元/小时。
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
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二、广东省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三、广东省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3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
四、广东省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
以上标准法定出勤天数为21.75天
那么,中山市折算成小时工标准为:1720÷21.75天÷8小时=9.885元/小时
平时加班1.5倍:9.885×1.5=14.83元/小时
周六、日加班2倍:9.885×2=19.77元/小时
法定假日3倍:9.885×3=29.655元/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