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原则: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保廉体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连带机制。
二.各支部在党风廉政中承担以下责任:
(一)自觉加强党员思想道德教育
1、参加支部理论学习,确定每月学习重点,做好学习记录。
2、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
3、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领导人重要讲话和重要报告,抓好当前思想道德教育热点学习。
4、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联系实际,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执行
1、根据、省,咸阳市和兴平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自觉落实本单位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制度。
2、认真贯彻落实我镇《构建反腐保廉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局《加强对基建、财务、人事及执法办案等重点事项和部位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3、认真开展作风整治活动,落实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和执行
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2、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乱纪案件主动查处或积极配合协职能部门查处。
(四)发挥党支部的主体责任
党支部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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