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一:校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盐城市义丰小学2015/2016学年度
校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特签定本责任书。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3、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4、组织完善分管部门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合理授权,加强监管,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推动分管部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5、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规定办事。
7、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学校“三公”经费管理规范,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8、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包括:年度工作结束后,对分管部门负责人的年度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对有群
众反映、信访举报或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时,应认真记录,报学校纪委备案)。
9、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10、对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分管部门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查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协助调查处理,及时报告问题的处理情况。
10、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民主监督。
11、认真做好“三项整治”工作,教育收费、教辅材料征订和有偿补课方面全年无投诉。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9月1日至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教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二:2015年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实验小学领导班子
二〇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生活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的建设,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工作纪律,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促进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细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个人责任措施,认真落到实处。
2.校领导班子集体和分管部门要分析、研究、部署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及所联系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所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半年和年终向校委员会或在学校职代会上述职述廉,并书面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3.带头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的政令畅通,加强所分管处室和所联系的党员干部及职工的纪律教育,认真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规定。
4.认真执行教体局党委及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对所分管处室领导和党员干部、教师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检查督办。
5.把安全事故和侵害师生利益的问题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以岗肥私、损害师生利益等问题。自觉遵守县委县政府、县教体局的相关规定。
6.实行“一岗双责”和“一案双追”制度。在抓好自身所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自查自纠,接受监督。
7.坚决纠正群众反映的行业不正之风,杜绝乱收费、打牌赌博、有偿家教和违规推介教辅资料现象,发现苗头要及时果断制止,对已经发生的要坚决进行处理。
8.积极稳妥处理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做到分管范围内没有群体上访和超级上访,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
二、责任考评
党支部书记、校长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办,由党支部书记、校长组织对校领导班子成员考评,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检查考评结果纳入个人廉政档案和全年工作责任目标任务。校领导班子成员每一个季度向党支部书记、校长报告一次个人执行各项纪律和廉洁自律情况。
三、责任追究
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出现下列问题的,轻者由党总支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违法乱纪者追究相关纪律责任:一是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件的;二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违规的;三是群众反映师德师风严重问题,长期得不到治理的;四是有偿家教、打牌赌博和违规推介教辅资料的;五是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或抓而不力,以致发生大案要案的。
临沭县实验小学 书记、校长:____________
责任人:____ _______
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