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台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19:06:3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台州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台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城乡居民报销比例:

1、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2、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

参保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7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60%。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台州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45%;台州市范围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省外二级限公立)不低于35%。

城镇职工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部分,退休前人员承担20%,退休人员承担15%;

2、5万元以上至市平均工资6倍部分,参保人员承担10%。

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由主要统筹基金与个人共同承担。

参保人员在市外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

个人承担比例为上述比例的120%;在二级及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承担比例为上述比例的100%;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个人承担比例为上述比例的80%。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疗费自动进入重大疾病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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