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18:49:2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石家庄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石家庄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保障水平,规范医疗保障扶贫政策内容,改进提升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和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冀医保发〔2019〕13号)要求,现将有关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

(一)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60元增加到75元。

(二)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全市的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3400元,分段报销比例为:起付线以上0至10万元报销60%;10万元至20万元报销70%;20万元以上至最高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为80%。

(三)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加大大病保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此次提高报销比例和取消封顶线带来的新增资金由大病保险基金负担。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实施细则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78号)调整政策所提高的资金,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四)以上大病保险待遇自9月1日起执行。不补报1-8月份大病保险提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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