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贵州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1 14:55:48

很多人总说我老家有买保险了,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了,什么都报,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那么您知道它是怎么报销吗?什么能报?什么不可以?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贵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吧!

如何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目前,我省正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并推进开展统一筹资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医保的大病保险也要在今年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惠民政策要求,《通知》明确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的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并要求各市州根据当地基金运行情况确定大病保险具体人均筹资标准。

如何全面做实市级统筹?

医保基金实现市级统筹,有利于实现制度公平,有利于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管理。《通知》重点要求各市州要进一步按市级统筹的要求规范大病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在市州内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大病保险待遇政策主要有哪些?

一是明确大病保险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要实行年度累计,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只扣除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二是市州范围内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作调整。三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最低档从50%提高到60%。

大病保险如何加大对贫困人口的保障力度?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线在普通参保居民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大病保险封顶线。

完善和规范大病保险政策管理有哪些新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从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商业保险考核评估体系、规范信息共享、强化运行监测和数据统计等方面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

新农合基本医保执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重大疾病(按病种)”模式;

门诊统筹包括:普通门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住院统筹包括:普通住院、住院分娩;

重大疾病(按病种)包括: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医疗救治补偿。

新农合大病保险对新农合基本医保后符合条件的剩余医疗救治费用按各地政策规定给予补偿。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不低于400元,补偿不设起付线。

特殊病种(包括慢性病和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政策补偿比例不低于60%。

针对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特殊病种参合患者,《方案》明确,在约定的“1+1+1”组合服务医疗机构内就医补偿给予政策倾斜。

慢性病纳入新农合

2018年度新农合报销的慢性病病种

对以下疾病执行全省统一规定的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政策:

终末期肾病门诊透析治疗,协议期内的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门诊规范放化疗,耐多药性肺结核门诊治疗,重性精神病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血友病B、甲亢、I型糖尿病、心肌梗塞门诊治疗;肺结核门诊治疗按相关规定执行。

跨省异地就医出院只需结清自付部分

经转诊和非转诊的省内普通住院、省外普通住院补偿,均设置了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分段补偿比例。

对贵州省经转诊到省外联网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合患者(包括省新农合重大疾病25种),实行统一的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政策,参合患者出院时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

针对参合患者经转诊至省外非联网结报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政策,由各地根据基金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省外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应高于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也可参照省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补偿政策执行,具体待遇政策及报补流程由各市州自行制定。

跨省异地就医非联网结报这样补偿

对参合患者经转诊至省外非联网结报医疗机构住院的补偿政策,由各地根据基金情况自行确定,原则上省外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应高于省内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也可参照省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报补偿政策执行,具体待遇政策及报补流程由各市州自行制定。

跨年度住院这样补偿

跨年度住院的参合人员医疗总费用以12月31日24点为时间节点进行年度切割。对跨年度住院的参合人员出院年度新参加新农合的,只计算新参合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出院时所在年度补偿政策计算;对跨年度住院的参合人员出院年度未参合的,只计算上年度住院医疗费用,按照上年度补偿政策计算。

院外检查,费用这样补偿

患者在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住院期间因缺乏检查设备需要到其它公立医疗机构检查的,所发生的检查费用纳入当次住院费用,一并按政策规定报销。

残疾人有这些优惠政策

参合群众假肢和助听器的配置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最高补助额每具大腿假肢为1700元,每具小腿假肢为800元,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为3500元。

精神疾病参合患者入院这样报销

14周岁以下儿童及患精神疾病的参合人员自残自伤住院,其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可参照同类别医院普通住院补偿政策执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具体认定和补偿办法由各统筹地区自行制定,不实行即时结报。

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大病

专项医疗救治有这些保障

对罹患风湿性关节炎等36种慢性病的加大医疗保障力度,落实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费用扶助,确保在县及县以下、市级、省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1000元、3000元、5000元。

对罹患儿童- 13 -白血病等13种大病的,救治费用实施按病种付费,在限定费用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比例予以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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