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河北大病医保怎么办理流程,办理大病卡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5 15:53:54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不含应自付费用)。

(一)病例筛查

(二)确定诊断:对统筹地区摸底调查查出的病例,选择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检查确定诊断,并由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同时载明治疗建议)。

(三)申请审批:对确诊并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例,由患者家属携带户口薄、合作医疗证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确诊诊断证明,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救治申请,填写《河北省提高农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救治申请审批表》,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四)对于河北大病医保怎么办理的:对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批准住院治疗的病例,可到批准的救治定点医疗机构预约住院时间,进行住院治疗。

(五)费用结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对出院患者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报,参合患者只交纳自付费用,新农合补偿资金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应于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出院患者的救治申请审批表、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清单、收费收据、病历首页和出院小结复印件、《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三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住院补偿审核表》(一式三份)邮寄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办理材料
  1、职工的《医疗保险卡》、《大病医疗保险缴费卡》;
  2、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三张)(并加盖公章);
  3、出院诊断正明(紧急抢救应出具紧急抢救诊断正明)、《大病统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北京市住院收费专用收据》及《住院费结帐单》(住院报销凭正);
  4、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出具审批表;
  5、门诊患者需出具诊断正明、大病统筹处方及北京市门诊收费专用收据;
  6、转院治疗应提供由院方大病统筹办公室出具的转院正明;
  7、大病医疗统筹规定的其它材料。
  8、单据报销时限,以出院或门诊最后一天为准60日内,逾期不予报销;
  9、大病医疗费用实行一次性报销制度,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漏报一律不予补报;
  10、凡因企业、个人、医院造成的报销材料不全的,将暂缓支付。
 办理流程
  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必须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参保居民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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