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
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延安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再次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这是从2005年以来,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水平是按照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调整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次养老金调整,延安市将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普遍调整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上调部分越多。
以张女士为例,她今年54岁,原来养老金为每月1728元,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为14年,此次调整将再增加(14×3)=42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为1728+85+(14×3)=1855元。
此次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作了适当的倾斜。对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70周岁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不满7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另外,对今年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最多增加25元,调整后最高超不过2000元。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
以贾先生为例,他今年56岁,原养老金每月为1670元,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调整后为1670+25(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增加25元)+85+(15×3)=18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