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养老金本着国家、集体、个人共同积累的原则积累、运作。当人们年富力强时,所创造财富的一部分被投资于养老金计划,以保证老有所养。
经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延安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再次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这是从2005年以来,连续第10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水平是按照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确定,调整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此次养老金调整,延安市将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普遍调整是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年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一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上调部分越多。
以张女士为例,她今年54岁,原来养老金为每月1728元,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为14年,此次调整将再增加(14×3)=42元,调整后每月养老金为1728+85+(14×3)=1855元。
此次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作了适当的倾斜。对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75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70周岁至74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不满7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另外,对今年调整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最多增加25元,调整后最高超不过2000元。今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含生活困难补助),仍低于所在市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的,补足到这一水平。
以贾先生为例,他今年56岁,原养老金每月为1670元,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为15年,调整后为1670+25(养老金低于2000元的增加25元)+85+(15×3)=18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