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即将开始了。19日,记者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8年度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在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选择适合自己的认证方式,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农转非等特殊政策参保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根据现居住地不同,可选择自己最方便的方式进行认证。认证所需的《乐山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表》,可通过登录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居住在四川省内的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体、农转非等特殊政策参保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居住在四川省外的,持《乐山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目前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并将鉴证后的《乐山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表》寄回养老待遇发放地社保局。
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资格认证同样十分方便,居住在乐山市内的,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社会保障卡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居住在乐山市外的,持《乐山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表》、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目前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并将鉴证后的《乐山市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验证表》寄回养老待遇发放地社保局。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由各参保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参保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拷贝退休人员花名册,然后填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参加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表》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未参加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表》,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以上单位、人员未按期认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2018年8月起停发养老待遇。出现停发养老待遇情况后,本人可到省内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区劳动保障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待补办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发。对离退休人员死亡未及时报告而造成冒领养老待遇的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高龄、残疾、重病等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异地居住人员提供便利服务,视情况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进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