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州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州农村低保兜底脱贫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全州实有农村低保对象113517户192997人,占全州328万农业人口的5.88%。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200元提高到3500元,高于州扶贫办预测的贫困线标准近百元,预计达到2016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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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农村低保对象192997人
2007年7月起,我州将11万余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全面过渡到实行农村低保,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实有农村低保对象113517户192997人,占全州328万农业人口的5.88%,占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7万人的29.38%,比2015年末的161116人增加31881人,增长19.79%;比今年6月大数据比对后的128005人增加64992人,增长50.77%。
我州农村低保对象救助标准逐步提高,按国家规定,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3月4日,州政府发布通知,从4月1日起,将全州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2300元提高到3200元,同比增加900元,上升39.13%,达到2015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51.33%。11月2日,州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200元提高到3500元,高于州扶贫办预测的贫困线标准近百元,预计达到2016年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9.95%。
据了解,今年1至11月,全州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27423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66元,同比增加51元,增长44.35%。12月底前,还将给19.3万名农村低保对象加发1个月低保金,作为元旦春节慰问费。同时,各县市人民政府还将对享受低保待遇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或收入水平仍低于当年脱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增发特别救助金。
目前,我州全面实行了低保金按月社会化发放。实行“一户一折一号”制度,即每个低保对象家庭一个低保资金银行存折、一个银行帐号,低保金按月发放。具体发放程序为县市民政局将资金拨付文件交县市财政局,县市财政局将低保资金拨付到指定发放银行,银行按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保对象的名单及确定的补差额,将资金打到低保对象的银行存折上,低保对象到指定银行凭存折领取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