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边缘户界定标准调整到低保标准(460元)的120%,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需低于552元(不含552元)。城乡低保边缘户没有救济金,只有救助项目。所有救助项目标准均为城市低保救助标准的50%,具体包括就学救助、就医救助、供暖救助、住房补贴救助等四项救助项目。救助项目如下:
1、就学方面:按照城市低保户就学救助标准的50%给予救助。
2、就医方面:对参加医疗保险的低保边缘对象按照60%比例救助。
3、供暖救助:对无工作单位,需自行承担采暖费用的低保边缘户,按照30平米以内100%救助的标准进行救助。
4、住房补贴救助:低保边缘户无房租住房屋的,每月按照低保对象住房补贴的50%进行救助。
低保边缘户认定审批程序参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办法)的通知》(本政发【2014】60号)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全面履行家庭收入困难调查核定,对申请人员名单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入户调查,对批准名单的张榜公告以及监督与处罚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