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齐齐哈尔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水平,认真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12月2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这是齐齐哈尔城乡低保历史以来的第9次提标,同时也是齐齐哈尔首次在一年之中连续两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了解,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33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38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2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712元,财政补助水平从每人每年1578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32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32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4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37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
据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局介绍,此次提标后,齐齐哈尔将在本月10日前完成提标工作,本月20日前将提标后资金全部补发完毕。提标后,齐齐哈尔将有27万困难群众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