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补偿对于农村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从2018年开始,农村征地政策又将作出新调整,调整的内容和方向主要集中在农村征地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算法等三个方面。由于相关政策变动和农民的实际利益息息相关,请大家务必了解清楚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征地合同。
变化一:“一补”变“两补” 由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村集体所有,按照今年征地补偿条款,大家只能拿到房屋补偿,宅基地的补偿款则归村集体管理;但是从2018年开始,农村征地过程中所占用的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款都将归村民所有,也就是说大家可以拿到2份房屋相关的补偿。
变化二:多样化补偿方式供农民自由主动选择,而非“被动”接受 之前有农民说“为什么村里征地,领居家是获得房屋补偿,我们家是货币补偿”?这种情况就属于“村集体私自进行的补偿方式选择”,农民只能被动接受。但是从2018年开始,农民可以由“被动”转为“主动”自由选择。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根据被征地农民所受的具体损失折算成人民币发放给大家;一种是等价置换补偿。农民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选择在建的等价商品房。这两种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使用。
除此之外,国家在2017年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宅基地的补偿,社会保障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
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宅基地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②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