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2018年新政策对征地拆迁有了新调整,到底是什么样的调整呢?给大家进行了一个整理以供参考,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法条规定:
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订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应当考虑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那具体到底有什么样的征地拆迁补偿变化呢?
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改变:
一、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实际中,往往大多数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不过从2018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二、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
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另外,一般来说,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三、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可供农民自由选择。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3种:
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最后一种便是将两种补偿方式可结合使用。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除此之外,
国家在新的农房拆迁补偿项目中
增加了两个小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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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的补偿
社会保障补偿
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补助费。
对于被征地拆迁的农民,将会被纳入到养老保障体系中,保障失地或者征地拆迁农民的未来养老问题。
四、更改原有的计算方法
拆迁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拆迁补偿单价+农民固定财产(房屋)估价+安置费+农村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其他建筑物)
被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农民的房屋、房屋的装修、以及院内附着物,如农民自家种的果树、蔬菜等;还有厕所、水井等建筑。其次就是安置费用。
强令禁止三种拆迁行为
农村农民在实际拆迁的过程中,不免会遇到一些不公正的拆迁待遇,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利益,国家做出明确指示,以下三种拆迁行为强令禁止:
强拆暴拆行为;
先拆后补行为;
拆迁无公示行为。
4种无证房屋也可获得全额拆迁补偿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2018年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
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房屋对于居住者来说就像是土地对农民,那就是命根子,拆迁补偿的问题事关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为了能真正保障农民的权益,2018年土地补偿政策有望实施新规定,也就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完善,新增人性化政策,对此,创为律师提醒大家要积极了解、早做准备、主动维权,以免被忽悠了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