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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市新生儿落户政策,长沙市新生儿上户口落户时间和材料

发布时间:2023-09-17 09:27:29

长沙市新生儿入户登记限未满3周岁的未登记常住户口的婴、幼儿(含非婚生育和超计划生育)。3周岁以上人员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按“户口补登”规定办理。

  另外,长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在婴儿出生1月内办理。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延迟办理,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一些不便,甚至需要提交亲子鉴定证明才能顺利办好出生医学证明。

  >>3周岁以上的人员如何办理入户手续?

  1、已满3周岁未满16周岁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表、出生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社区民警与补登人员见面谈话的笔录及调查意见,调查意见应当注明“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提交的某证件或证明真实有效,确系补登非农(农业)户口人员”,并由两名责任民警签字。补登农业户口的,还须提交村(居)委会证明该人确在此居住的证明。

  办理手续:由监护人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2、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或原已登记户口现查找不到户籍信息的人员

  申请材料:提交申请表、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记载了补登人员姓名、出生日期、身份号码、相片的原始凭证,例如原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农业户口的,还须提交村(居)委会证明该人确实在此居住的证明,社区民警与补登人员及关联人员见面谈话的笔录及调查意见

办理手续: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区县市局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其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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