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

2019年上海黄浦区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7 05:26:00

【新民网讯】据上海教育消息,各位家长注意了!黄浦区小学招生对象为2008.9.1-2009.8.31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5月23-24日,公办小学报名;4月25-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我要上小学

工作安排

(一)各小学要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

1、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2、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我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3、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应明确做出在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选择结果。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重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详见《黄浦区小学招生通告》。

4、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5、根据本市有关文件规定,全面试行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在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将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黄浦实际居住的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其操作方法参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回居住地就读办法。

6、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进城务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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