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前
向社会公布和上网公示市教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向社会公开的有关信息、以及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政策。
4月11日—30日
小学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4月25日—27日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月30日
1.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统计日。
2.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在户籍地就读小学的五年级学生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截止日。
5月9日
全市民办小学进行面谈。
5月22日
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通过网络报区教育局。
5月23—24日
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
6月7日
将听力残疾与视力残疾新生名单分别送区教育局,并报市教委基教处。
6月30日
全市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7月30日
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月15日前
各小学完成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新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8月25日前
上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新生结果。
9月15日前
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我要上初中
工作要点
1、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参加毕业考试后,全部以小学相对就近对口的方式进入初中学校预备年级。初中学校向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告知书》。初中学校应告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初中学校预备班班额数控制在40人左右。任何公办(含寄宿制)、民办初中学校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选拔学生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等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证书挂钩,不得以竞赛等级考证书作为依据选拔和录取学生。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招收无小学学籍材料的学生。
初中学校应在8月15日前向已经报名录取的适龄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的监护人)发放该学生的入学通知书。
3、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并由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读,也可选择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
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