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8省(区)日前统一对外公开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此次问责处理人数之多、涉及部门之广、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体现了环保督察制度在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上的推动作用,展现出了各地各级党委政府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决心。
中央环保督察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亲自倡导推动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严格责任追究是中央环保督察的内在要求,其目的在于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各地党委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表明环保督察制度在地方落地生根,在推进环境问题解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此次责任追究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和新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责任也是职责所在。一个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做的好不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是关键。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主动担起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责任,深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推动党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此次责任追究是一个重要警示。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些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存在政治意识不高、发展理念偏差、执行政策不坚决、监督管理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比如,在调整产业结构上不积极,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上力度不够大,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不坚决,这不仅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大大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此次8省(区)的问责追究,给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对待生态环境问题,必须真抓实干,要敢于碰硬,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唯有这样,才能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不迷失、不走偏、不掉队。
此次责任追究积极回应了广大人民的关切。进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突出,是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就是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一些地方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得以解决,一些环境管理机制得以理顺,一些环保责任得以加强,这就是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顺应了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层层压实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好大气污染、水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高污染排放等突出环境问题,为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态生产生活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