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方针,不断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大力整治庸、懒、散、奢特别是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发展提供纪律保障。今年1-9月,全省共对589名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给予党纪处分104人、政纪处分64人。现将其中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汕头市潮阳区金关围堤防工程工作失职问题。金关围堤防工程由潮阳区水务局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多次出现不同程度的堤围滑塌现象,造成恶劣影响。潮阳区原副区长郑耿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潮阳区水务局原局长林燕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潮阳区水务局原副局长刘俊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潮阳区水务局水利股原股长林伟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总工程师李少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其他5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二、揭阳市揭西县非法采砂堆砂监管不力问题。经查,揭西县棉湖镇和东园镇交界的潭口大桥附近河段有4个无证堆砂场存在非法采砂、堆砂行为,该县和两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揭西县水务局水利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张汉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棉湖镇水利所党支部书记、所长王振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东园镇水利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林彦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三、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4?18”爆炸事故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4月18日,位于南海区丹灶镇东联社区的迪葆涂料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1万元。经查,该镇和东联社区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存在监管不力问题。东联社区居委会党委副书记陆铨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东联社区居委会委员、经联社社长陈启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四、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违规用地整治不力问题。2015年5月,经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核查认定,花都区狮岭镇在2015年一季度动态巡查中被发现存在新增违规用地整改不到位问题。狮岭镇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对违规用地整治工作存在履职不到位情况;狮岭镇国土所对该镇承诺期限整改的任务完成情况跟踪不到位,存在监管不力问题。狮岭镇镇长吴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狮岭镇党委委员黄敏贤、狮岭镇国土所所长温锦章均被问责。
五、东莞市东城下桥河片区内涝整治工程效能低下问题。该工程是东莞市政府重点项目,但实施缓慢、进展滞后。2015年6月,东莞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启动问责调查,认定东莞市东城街道作为属地管理责任主体、东莞市水务局作为市水务工程统筹单位对该工程进展滞后问题负有责任。东莞市东城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主任袁晓文、副主任祁伟?、东莞市水务局副主任科员林春生均被问责。
六、茂名信宜市无证火纸厂污染环境监管不力问题。2015年1月26日,广东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曝光反映信宜市金垌镇胜积村3间火纸厂污染环境问题。经新闻媒体曝光和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后,信宜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陆通,信宜市环保局现任党组书记、局长许锐,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显威均被问责。
上述案件的发生,表明我省一些地区和单位仍然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决策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等问题,严格履职监管,强化责任追究,解决“为官不为”和“四风”等突出问题任重道远。各级党委、政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行政要求的主体,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落到位。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和问题整改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政令畅通,更好地推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单位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抓紧抓好所担负的工作和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把两项法规特别是《条例》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武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履职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努力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