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那么山西失业保险领取标准有哪些规定,山西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呢?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山西失业保险的相关信息。
太原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险待遇。
所需材料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5.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太原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险金。
太原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由248元提高为263元;清徐县由220元提高为235元;阳曲县由192元提高为207元;娄烦县由164元提高为179元。医疗补助金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7%发放。
自7月1日起,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折算为月平均工资后,确定单位的月缴费基数。不足770元的,用人单位以770元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工资的最低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