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台州失业保险金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2寸照3张;
(三)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1 式2份);
(四)工商银行存折或卡。
台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台州各县市区就业经办窗口办理失业登记,台州市本级人员到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大道143—147号台州社保大楼2楼失业窗口(窗口电话:88200534)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台州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发放标准为: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1440元/月,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328元/月。
台州失业保险金
台州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
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①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②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③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台州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
目前台州执行的标准为:
①城镇合同制:1245元/月(以后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浮动适时调整),按月领取;
②农村合同制:623元/月,一次性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