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台州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台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9 15:55:55

社保里的失业保险,是给那些因被辞退或者工作单位破产等原因失业的人的社会救助,但是有的人会发现,前后两次失业,领取的失业金月份不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原来领取失业保险后缴费年限就停止累计了,重新就业后如果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那么台州失业金可以领几个月呢?台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有哪些政策规定呢?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台州失业金的相关知识,可供参考!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使失业金标准水涨船高之后。2018年1月1日起,随着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市的失业金发放标准将再次上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发放标准为:

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市1440元/月

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1328元/月

收好台州各统筹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地址及联系方式!

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收藏台州失业金发放标准再次上调,最高每月1440元:内含申领地点

台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近日,泰铢发布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分为1245元和1148元两档。

从11月1日起,在台州市区、临海、温岭、玉环范围内执行1660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在天台、仙居、三门范围内执行153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因此,台州市区、临海市、温岭市、玉环县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调整为1245元/月,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的领取标准调整为1148元/月。

据了解,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从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台州市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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