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舟山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舟山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6 16:28:12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2020年舟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本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舟山失业保险金

2020年舟山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非本地户籍的须提供常住地居住证明;

4、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工商和民政等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或停止经营证明(按失业类型提供其中一份)。

申报时间

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所需资料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从手续办完的次月开始,每月6-10号(双休日延一天)需本人持社会保障卡前往街道劳动保障站签名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接受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若连续两个月不去签到的视为重新就业。

2020年舟山失业保险金多少钱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数为1380元,享受待遇期间,参加职工医保的,另外发放职工医保补贴。不缴纳职工医保,由经办机构予以办理参保手续。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

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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