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天津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3 15:26:48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天津失业金领取条件

根据《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天津失业金领取标准

1、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60元;

2、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0元。

失业金领取期限:

1、失业保险缴纳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失业保险缴纳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金;

3、失业保险缴纳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金;

4、失业保险缴纳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金;

5、失业保险缴纳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流程及材料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是需要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单位在7天内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备案,之后在60天内员工本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申请领取手续的。

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天津失业金发放日期

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如果有不准时的情况,可以到银行柜台咨询一下。

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按规定在每月5日至25日之间的工作日到所属街道或者乡镇办理失业金申领签字手续。对未按规定办理申领签字手续的,不再享受当月失业金。

天津失业金网上申领政策

天津市人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月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公布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网上经办平台网址、APP、二维码或公众号。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要主动将辖区内已实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地(市、州、盟)的网上经办平台以及本地区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和办事指南,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对目前暂不具备网上申领条件的经办机构,各地要公布办公电话或邮寄地址,尽可能实行不见面申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要采用告知承诺的方式,精简材料,优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天津失业金网上申领流程

第一步,下载“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并进行注册登录。

第二步,在天津人力社保APP首页,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进入。

第三步,选择申领。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或“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

(一)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二)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阅读完毕《天津市失业保险金首次申领须知》后,若选择“承诺”,则视为了解并同意权利义务,点击“前往申领”;若不同意《须知》所列权利义务,则点击左上角后退按钮放弃申领。

申领成功后,申领区人社局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工程”系统进行失业保险金确认发放,申领次月拨付至失业人员所填写的银行账户中。

天津失业证明怎么开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办理材料:

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证原件 (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3、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应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新开户单位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失业证办理流程:

1、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证》。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温馨提示:

①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解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天津失业补助金怎么领

一、失业人员首次申领失业补助金:

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向本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天津人力社保手机APP申请,无需事先办理失业登记。接到申请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于申请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未办理申领手续的,失业补助金不予补发,但以下几种情形除外:

1、因患病住院治疗的;

2、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3、确有其他合理原因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通过信息系统审核认定失业人员参保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

三、申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经本人申请,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

2、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不足1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

内容扩展

一、天津市员工失业金能领几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之前已经缴纳事业保险费用足够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并且具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一定的失业保障金。

简单的来说,只要你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就可以,领取是没有次数限制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纳时间都是进行重新计算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可以超过24个月。

二、天津市领失业金期间,可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同时根据《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09〕51号)规定,您在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时,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签订《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书》并经资格审核后,由所属区县失业保险部门为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您无需个人缴纳医疗保险便可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天津市交社保12年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多少钱?

员工缴纳了12年的失业保险,在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之后,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发放。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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