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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作废相关规定 生二孩双倍返还独生子女奖金?(二)

发布时间:2023-09-17 12:34:28

闽侯县卫计局:规定作废无需返还

3月21日,闽侯县卫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再次确认了上述说法。

此事曝光后,引发网友关注和质疑,“以前的奖励还是罚款是在当时不允许二孩的政策还生效的情况下、生了二孩做的。现在二孩放开了,那只能是停止相关奖惩,且不用返还,这才合理。”网友认为,做出双倍赔偿奖励金仍属于“二孩惩罚措施”,与国策不符。

记者了解到,回复中提到的《意见》实施于2007年1月1日,出台背景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即该政策在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之前。

《意见》规定,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放弃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计划生育家庭,由县及县以上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夫妇以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标准进行奖励,直到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奖励扶助制度。

昨日,福州市卫计委相关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闽侯县卫计局要求双倍退还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做法,“是有问题的、不符合规定的”,已经令闽侯县查清情况。同时要求其他县查清楚有没有相似情况。

福建省卫计委方面表示,对于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其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此前已享受奖励优惠的不退还。

昨日下午,闽侯县卫计局家庭发展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3月22日向上级请示得到回复,认为原本实施的《意见》与国家鼓励二孩的政策没有连续性,所以该规定作废,二孩市民不再需要退回独生子女贡献奖励金。

-律师说法

放开二孩基于旧政奖惩应取消

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认为,计划生育当时是一个基本国策,有立法依据的,在这种情况下,从财政角度将给予一定支持,因此给予独生子女父母一定奖励金。但是这个奖励是基于当时的国策“只生一个好”。如今放开二孩也是计划生育政策,政策有延续性和整体性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行政相对人来说没有任何的过错。而“加倍返还奖励金”是基于旧政策做出的,在法律上是一个处罚措施,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二孩的情况下,旧政策所衍生的《意见》已经不适用了,应该废除。

为什么国家放开二孩后,闽侯县仍然没有根据新政策做出调整,还在依据旧《意见》操作?包华认为,闽侯县卫计局学习政策、领会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要进一步提高,要提高执政能力。“在上一级机关没有明确政策的情况下,下一级机关不知道怎么做应该请示,更何况上级机关对这个内容做了明确调整的要求和意见,结果还执行错了,那就要纠正。”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有银表示,作为地方性规定与上位法相抵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地方性规定自然无效。新的政策出现,政府应当及时作废相关文件,闽侯县卫计局如果仍在执行旧政策则涉嫌行政不作为,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给予党纪国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渎职犯罪刑事责任。

-链接

多地早已明确独生子女奖励不退还

国家卫计委曾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记者注意到,多地都执行了相关规定。昨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上广等地区了解到,二孩放开后,独生子女的奖励优惠待遇已经停止并无需退还。

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上,早在2015年5月便有网友提出相关疑问,北京市卫计委同期的回答是,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上海则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停止享受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待遇,此前已经享受的待遇不予退回。

广州市卫计委方面表示,根据国家规定只是停止发放,不需要退回。但是如果之前与街道有协议,二孩政策放开以后,打算生二孩的,如产生争议,将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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