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哈尔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哈尔滨社保个人缴费比例新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3 10:32:47

哈尔滨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哈尔滨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那么2018年哈尔滨最新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哈尔滨个人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本文小编整理了最新的哈尔滨社保缴纳比例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根据平均工资,自2018年4月起调整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在收缴7月份保险费时,补收参保单位4至6月份应缴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用差额,补收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4至6月份的医疗保险缴费差额。补收的医疗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资金。

退休人员注意:

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基数本月暂不调整,待养老保险经办部门调整完退休人员养老金后统一调整(养老金低于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的,按平均养老金确定)。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自2018年4月起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单位可访问市人社局官方网站,登录哈尔滨市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单位缴费等相关信息查询。参保个人可通过网上查询、自助查询、社区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缴费相关信息。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2787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黑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393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按100%(5628.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885.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按60%(3377.1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哈尔滨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885.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6%,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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