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2024年宿迁最新社保缴费比例基数和最低标准新规

发布时间:2023-09-15 23:22:48

一、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

基数百分比

年缴费额

一档(100%)

11640

二档(80%)

9312

三档(60%)

6984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年缴费额:3078元 (其中大额医疗补助168元/年)

3、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包含大额救助费168元)

合计

基数百分比

年缴费额

一档(100%)

11640

3078

14718

二档(80%)

9312

3078

12390

三档(60%)

6984

3078

10062

二、温馨提示

请务必于11月30日前在你的银行卡中存入你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表》中所选标准的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的养老保险缴费跨年度将不能补缴。
  

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缴费基数

根据2017社保缴费基数最新标准来看,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2109元。

缴费比例

以北京市为例,以下就是北京市2017社保缴费比例情况。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农民工不缴费)。

工伤保险:1、企业属于第一行业类别的,按行业基准费率缴费,不实行费率浮动,缴费比例为0.5%;2、企业属于第二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0.5%、0.8%、1.2%、1.5%;3、企业属于第三行业类别的,缴费比例根据企业所属不同分别为1%、1.6%、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嘉人社【2015】178号文件,确定嘉兴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为1800元、2600元及3300元。

此外,嘉政办发【2015】9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相关人员缴费标准按规定执行,即已参加或享受被征地居民养老基本生活保障、农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社会优抚、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供养、精简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等人员,可按每年500元或800元标准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定从1月8日起开始缴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请各镇(街道)每月及时查询到龄人员,并通知其办理退休手续,以免延误时间,引起纠纷。

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的基础上提高40元,达到42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新增40元部分按照西部地区80%、中部地区60%的比例进行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的基础上提高30元,全国平均达到150元左右。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妥善做好个人参合(保)费用征缴工作。已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的地区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按照《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支持延边重点地区开发开放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72号)等文件要求,做好贫困人口参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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