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市区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按职工下限2025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按2299元执行。
从今年3月1日起,扬州市区企业职工下限按2299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下限按2564元执行。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1%;个人2%+3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扬州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扬州市办理社保卡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比例为28%,其中企业承担20%,个人承担8%。
调整后,市区企业职工下限按2299元执行,调整后合计比调整前至少多缴费76.72元/月,其中个人至少多承担21.92元。
调整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按2564元执行,20%需由个人承担,即512.8元(2564×20%=512.8)。
调整后比调整前至少多缴费53元/月。
缴费比例
我市的五险缴费费率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市区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与企业养老保险基数同步调整。
缴费流程
前往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缴费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