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
2、无任何欠费记录
3、跨省转入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的;
(3)经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
(4)达到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缴费不足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至上一个参保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10年以上参保地转至户籍地的。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保险参保凭证
2、保险接收函
3、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7、《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
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
社保转入晋城
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出具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凭此函到原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跨省转移
1、社保转出晋城
调出单位持职工调动审批表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手续、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填写《晋城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加盖调出、调入单位和调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后,到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并打印《晋城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
2、外省社保转入
第一,向原单位申请停保;
第二,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
第四,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转入地社保机构;
第五,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