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按集中考试成绩,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跨区县报考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日常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区县予以评定,由学籍所在区县中招办将其体育考试成绩送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转送其报考区县的中招办。
六、体育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上海市金山区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仲裁小组。
(二)制定组织统一考试方案
我区统一考试采用集中测试方式。每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指定日连续完成(除游泳之外)。游泳项目组织考生按安排日,分批有序前往指定的游泳池进行集中测试。
统一考试的时间在4月18日、19日、20日、25日进行,并于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上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备案。统一考试的场地采取封闭考场,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检验调整。
(三)日常考核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1.各校应根据市教委教研室规定的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有条件的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2.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期结束时,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学年结束前,将评定结果及时输入上海市中学体育与健身学业评价数据库,上报教育局综合教育科,不得更改。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须在上一年9-10月份进行,已建立区县体质健康监测中心的区县可组织集中测试,也可以各校为测试点,统一配备测试器材,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方法与细则负责组织测试,学校予以配合。并在当天将测试数据输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软件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同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体质监测机制,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
4.《体育与健身》学科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其换算日常考核成绩标准:
85分—100分得2分75分—8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