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获悉,重点高校招收陕西省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出台,这对陕西省实施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县域的考生来说,是一个利好的事项。现全文转发如下,供符合条件的考生和家长们参考。
关于做好本科一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陕招办〔2016〕12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省属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本科一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高校承担,全国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下达到陕的招生计划将在《2016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公布。
(二)实施区域。陕西省区域内56个国家级贫困县(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名单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56个国家级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四)招生录取办法。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A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在陕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地方专项计划
(一)招生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由省属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3%。
(二)实施区域。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陕西省省级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名单见附件2),共包括65个县(区)。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65个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农村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四)招生录取办法。单设批次,采用梯度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录取批次设置为单设本科B段,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及单设本科A段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投档录取。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投档,高校依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