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并经教育部同意,制定了我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报考条件和办法。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进一步拓宽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的重要举措。教育部决定,今年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办法,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真正使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受益。
二、明确报考条件
1.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名单见附件2),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见附件3),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4),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3.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仍然为我省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4.由于我省部分实施区域县的高中办学条件极差,甚至有的县没有举办高中,另外还存在近年行政区划调整后户籍、学籍未作相应调整的实际,导致我省客观存在个别考生跨县到其他实施区域县就读的现象,所以我省今年的报考条件维持去年的规定,望相关高校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