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

2019内蒙古三支一扶报考条件时间与工资待遇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8 14:42:28

服务期满后的相关政策

(一)全区公务员考录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二)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三)在服务地参加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受盟市、旗县户籍限制。凡在自治区境内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准予落户。

(四)未落实工作单位且需要人事代理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的代理服务。

(五)在今后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工作内容和要求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主要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牧)、水利、支医和扶贫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规定期限(服务期为2年,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至7月31日)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必须服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服务单位的管理。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社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服务期间生活待遇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250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和服务单位的协调,有条件的服务单位要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尽可能提供与本单位人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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