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台州小微企业补贴政策,台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14 22:44:52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满足补助条件且不触发不予补助情形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补助条件

底前设立且正常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补助对象:

1

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

度无纳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特定行业以县市区官方发布内容为准。

二、不予补助情形

详见文末(小微企业10条、个体工商户7条)

补助金额

1度纳税额大于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每户1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3万元。

2度无纳税、但属于特定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补助标准:小微企业每户0.8万元,个体工商户每户0.2万元。

补助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1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2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3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4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5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补助流程

一、自主申报(7月17日至7月20日)

请各位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台州市场监管和县市区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入口,在“两直”资金补助自主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申报期限截止后申报通道自动关闭。

二、名单核查及公示(7月18日至7月24日)

7月18日至7月21日,将会组织力量对申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核查,如果符合条件的,将会在7月22日至7月24日,将最终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三、补助申领(7月25日至7月27日)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请在7月27日前,及时做好“小微通”的账号注册、电子执照申领、银行账户核对等,请注意填写的准确性,因为输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将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四、发放资金(7月28日至7月30日)

通过国库支付系统与“小微通”平台技术对接,在30日前通过国库支付系统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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