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政策

舟山小微企业补贴政策,舟山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16 00:12:41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2015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力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就业稳定有序运行,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且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加强信贷纾困。人行舟山市中支安排再贷款1亿元、再贴现2000万元,用于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后续复工产生的资金需求,2020年全市小微贷款增量不低于去年。建立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两张清单”,重点加强对企业的融资帮扶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予以展期、续贷等帮扶措施,妥善安排还款方案。(责任部门: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办、舟山银保监分局,以下均需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根据当地实际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降低融资成本。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引导作用,积极争取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倾斜,引导各银行机构在原有贷款利率基础上下浮10%。鼓励采取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还款方式方便企业转贷续贷,推动转贷成本持续下降。(责任单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办、舟山银保监分局)

(三)优化金融服务。用好舟山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强化线上融资专项工作机制,引导企业在线便捷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免收受疫情影响严重小微企业的担保费,并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缩短放款时间。组织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帮扶对接,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匹配。对于受疫情影响小微企业建立信贷、汇兑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流程,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金融办、人行舟山市中支、舟山银保监分局)

(四)提升自贸区服务水平。便捷办理海事政务服务事项,优先保障防疫物资和LNG、煤、油等重要物资运输。对于海事管理机构签(核)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等相关证书,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且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延期办理。保障涉疫外汇服务高效便捷,简化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流程,取消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事前单证提交,鼓励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责任单位:自贸区政策法规局、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舟山海事局、人行舟山市中支)

(五)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因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

(六)返还失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七)适当补贴外地员工返程路费。企业因复工需要,向舟山市汽运公司包车接回相对集中的外地员工,包车费政府给予50%补贴,具体由市和县(区)、功能区两级分摊。对员工自行返程的,返程路费可抵扣增值税。(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

(八)大力支持稳岗就业。通过“淘就业”平台,为企业和求职者免费提供招聘求职服务,鼓励企业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开展线上招聘,支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题、加快恢复生产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发展,加快兑现相关就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九)延期交纳和减免税款。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经申请批准后,可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手续,最长不超过3个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十)减轻房租负担。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当地实行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一)扶持小微企业园。对在疫情期间为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小微企业园、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二)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力度。发挥贸促会国际商事认证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服务,包括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等,保障企业应对各类风险和通关结汇顺利进行,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开展应急公共法律专项服务。(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市司法局)

(十三)强化外贸扶持。对小微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予以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提供外汇资金结算和汇兑便利。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辟绿色办税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降低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项目,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减轻外贸小微企业负担。加大对本市重点水产企业外贸供应链、平台的扶持力度,确保建立完善、畅通的供应链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舟山海关、外汇局舟山市中心支局)

(十四)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适当延期电费滞纳金缴纳截止期限,1月份电费违约金统一延期至2月11日,后期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再行调整。(责任单位:国网舟山供电公司)

(十五)实行供水优惠。对2020年用水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户原水价下调10%,疫情期间采取欠费不停水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务集团、市自来水公司、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十六)实行供气优惠。对2020年用气期2-4月的非居民用户最高用气价格从5.30元/立方米调整至4.95元/立方米,对原有用气大户,根据用气量在已优惠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再给予下调,疫情期间采取欠费不停气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舟山城投集团、市蓝焰燃气公司)

(十七)免费提供远程视频会议服务。疫情防控期间,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公司免费提供企业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移动办公等应用服务,帮助企业实现员工远程办公、居家办公。(责任单位:电信舟山分公司、移动舟山分公司、联通舟山分公司)

(十八)优化企业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优化企业办事流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加快兑现专项扶持资金,对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即时兑现。发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作用,设立企业服务券快速便捷申领通道,开通企业诉求反映专栏。(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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