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郑州市小学阶段如何办理转学?
答:具体办理转学所提供的手续请咨询孩子就读小学所在区教育局。郑州市普通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流程:转出学校网上发出申请,转出学校同意转出进行网上审核,两个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是什么?
答:(1)郑州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