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Ⅳ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2、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幼儿园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有关领导和有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人员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如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幼儿园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②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①有湖面水面的学校,要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②学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③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进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①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②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杨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党委、政府支援帮助;
④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①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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