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24年总工会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两篇)

发布时间:2023-09-14 16:52:26

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一:

根据上级工会统一部署,市总工会决定于201x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以“工会常伴・贴心送暖”为主题的系列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x年元月上旬至春节前后。

二、主要内容1、做好“两节”送温暖活动部署。各级工会要根据市总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部署制定具体的送温暖工作方案,统筹安排,特别是要注意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上下联动,组织开展贴近职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企业和职工群众中,面对面地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宣传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帮助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打通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

2、加强“两节”送温暖活动落实。各级工会要在节前普遍进行一次调查走访,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诉求,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及时组织开展系列关爱行动,为困难职工家庭送去慰问物资,特别关注那些政府救助政策尚未覆盖的职工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受灾和患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及困难女职工等重点人群。按照帮扶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为困难职工家庭发放慰问金,不得低于20xx年慰问标准,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压力。做到走访慰问不漏一户、帮扶救助不留死角,做到问需于困难职工,送一份温暖于困难职工。

3、拓展“两节”送温暖活动帮扶内容。各级工会要争取和有效运用各种资源,在对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两节”慰问救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突发重大疾病、遭遇突发灾害而影响生活的职工家庭送温暖、送关爱;积极开展面向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农民工的慰问活动,推动企业行政做好两节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积极发动社会爱心力量,广泛发动辖区内社会各界及其他爱心人士参与帮助困难职工家庭。积极关心就业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

三、几点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两节”送温暖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安排部署,制订活动方案,细化内容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加强协作,明确分工,形成各级工会呼应配合、齐抓共促的活动效果。

2、精心筹备,加大投入。各级工会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争取政府财政和社会各界对工会送温暖活动的支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志愿者队伍参与送温暖活动中来,积极争取社会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的参与和支持。严格规范送温暖资金的管理使用,坚持依档帮扶、实名制发放原则,确保专款专用,将好事做好、做实。

3、注重宣传,总结经验。组织主流新闻媒体和工会报刊网站,深入宣传工会创新送温暖方式,弘扬企业发扬爱心、承担社会责任的善举,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帮扶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总结拓宽送温暖活动筹资途径、提高活动的社会参与度,争取更多的社会化帮扶的资源和手段。

4、改进作风,务实高效。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按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在送温暖过程中轻车简从,做到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使职工群众过一个安心、欢乐、祥和的节日。

5、请各镇、园区、街道、系统、联合工会于20xx年2月25日前将《201x年工会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统计表》报市总生活女工部。

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二:

为切实做好201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漳州跨越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两节”期间,结合践行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201X年1月1日开始,至201X年3月5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201X年12月2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1X年“两节”

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1X年12月20日至201X年1月10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1X年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X年2月25日至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

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1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201X年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201X年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4、省人社厅将赴各地开展慰问活动,具体人员和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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