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2024年社区春节送温暖活动方案(两篇)

发布时间:2023-09-18 20:10:40

春节慰问活动方案一: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搞好两节期间对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走访慰问工作,及时将社会关怀和群众的爱心送达到户,确保让他们过个温暖、祥和的节日,特制定如下慰问工作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元旦、春节慰问工作领导小组,由爱心社社长任组长,副社长任常务副组长,各县区、社区会员等骨干志愿者任副组长,秘书处、宣传部、后勤处、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二、慰问对象及程序慰问对象分类:

1、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10户,1000元。

2、已经调查落实的75岁以上特困家庭中的老人5人,500元。

3、看望2017年度资助过的学生(表现优秀的:学习优异或助人为乐的)5人,500元。

4、在看望过程中,号召社会爱心朋友给予生活用品的捐赠:食用油、大米、白面或群众捐衣,估约需捐款3000余元。

合计需要慰问金5000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活动资料报于402爱心社团,由宣传部通过腾讯、新浪微博、长城网论坛和百度贴吧对外公布进展情况。

以上慰问对象由爱心社团统一制定慰问对象情况登记审批表,由各社区或注册志愿者调查摸底、审核后交爱心社统一汇总、综合平衡而定。

三、资金来源#10楼回目录1、

(1)由爱心社团通过网络募捐筹集。

(2)带领社会志愿者走基层,深入山区或贫困家庭中直接送交。

2、各社区可发动当地单位、公司和爱心人士进行募捐,开展对口扶贫帮困,所募集善款和物资纳入当地的送温暖活动当中。

四、慰问办法

由慰问工作小组根据爱心社团相关要求分类走访慰问,慰问到户到人。

1、由爱心社骨干志愿者组成慰问小组进行走访慰问,慰问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2、各社区、各县区负责慰问当地的特困孤儿、单亲学生、留守儿童、孤寡老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

3、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有意捐赠钱物并确定慰问对象的,由各相关科室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慰问结束后在慰问工作总结中单独造表报爱心社团。

五、时间安排

走访慰问工作在元月18日前全部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元月2日前完成对慰问对象调查的摸底工作,在元月4日前完成造表汇总工作,具体慰问明细表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做好相应的慰问金、慰问物品的分配工作。

2、元月7日-元月18日期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确保所有的钱款物资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

3、各县区于元月18日前做好工作总结交402爱心社团,慰问工作总结元月20日前交爱心社团宣传部。

4、春节后,402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及宣传部、财务科将分别对各社区走访慰问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六、纪律要求

各县区、各位骨干志愿者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精力,确保走访慰问工作做到“三个一”,即一个不漏(应慰问对象全部慰问到位);一分不留(慰问金全部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不截留,不挪用);第一时间完成慰问(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同时要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专款专物专用,入户到人,坚持受益对象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所有慰问对象、救助标准在“龙年助学”版块中进行公示(留存备查)。此次慰问工作全程由402爱心社团理事会和监理会进行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圆满完成。

春节慰问活动方案二: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漳州跨越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两节”期间,结合践行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三、送温暖慰问活动时间

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从1月1日开始,至3月5日(元宵节)结束。具体活动时间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安排。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20日)

1、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

2、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将送温暖慰问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

第二阶段:宣传阶段(12月20日至1月10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不遗余力的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优良氛围。

第三阶段:慰问阶段(1月10日至2月10日)

1、深入基层慰问。要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法,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法。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可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慰问活动同日常工作相结合。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开辟返乡专列、帮助预订返乡车票等形式,为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提供各种方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系列活动,丰富留漳过年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市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月25日至3月5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

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范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安排落实慰问资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六、慰问活动的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提前调查摸底,将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进行汇总。各县(市、区)于12月20日前,将(附件3)报送市人社局汇总;市直相关部门于12月25日前将(附件1)和(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人社局。

2、送温暖慰问活动中,要做到轻车简从,简化接待。着重解决实际问题,不作表面文章。

3、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慰问活动中不得收受礼品,不得给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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