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为深入贯彻“六保”“六稳”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类群体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我市按照自治区及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市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办法。下面,小编就带你去了解如何申请和领取补贴!
Q
1.什么人可以申请领取补贴?
A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Q
2.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A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元。
Q
3.申报审核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证》;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创业主体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6)创业实体概述。
Q
4.申报流程有哪些?
A
(1)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区就业局提出申请,并填写《乌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见下图);
(2)各区就业局需对申请人的创业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身份进行确认,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汇总,并填写《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审批汇总表》报区人社局,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将拟补贴人员信息在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由各区财政局按照发放明细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报创业主体。
Q
5.在什么时间可以进行申报?
A
各区就业局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申报时间每年3、6、9、11月的15日至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