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以下是2021年辽宁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政策消息,仅供参考。
加大基层医疗体系支持力度,
建设县域紧密型医共体
一号文件的核心看点是要实现伟大民族复兴,农村必振兴!农村振兴的标志就是要深刻理解和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所以文件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也在农村。从医疗服务的角度我们可以理解为农民健康是民族健康的基础,更是民族复兴的基础。
文件对农村医疗建设方面提出的发展重点包括了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和加强县级医院及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文件精神进一步肯定了我国历史上在解决农村医疗保健实践中发挥过重要作用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的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医疗机构在其中的作用。http://Www.CreDitSaiLing.Com
文件提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工作也将更加规范。在紧密型医共体不断铺开之下,村卫生室作为医共体一部分,其运作和考核都将正规化。乡镇卫生院作为乡村一体化的主导力量,是提升乡村医疗水平的关键。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级医院肩负着龙头的重要作用。国家卫健委官网在《答复》中提到,我委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持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按照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思路,着力加强县级及以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总之,以上文件不论是卫生主管部门,还是从国家的角度,都提出了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是今后解决和提升农村医疗服务的主要形式,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再也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
完善体制,
为乡医提供法律保障
长期以来困扰乡村医生的最大问题是待遇和养老, 国家卫健委官网在《答复》中就这些问题都做了周密细致的规定。从文件内容我们可以看到,有关乡村医生的政策每年都有所更新,不断地完善乡医体制和提高乡医的就职资质。比如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教育培训、收入待遇、养老和退出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2020年6月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关于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方面,《答复》中指出:目前我国已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所有适龄人群的覆盖,并且两种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转移衔接。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实施意见》规定,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根据乡村医生的实际情况,一是对已具有乡镇卫生院正式事业编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二是乡镇卫生院聘用的编外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上述范围之外的乡村医生,可以按照当地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待符合待遇申领条件时,可依法申领养老保险待遇。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提出,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内城乡户籍限制,进一步消除乡村医生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障碍。
关于乡村医生职业发展方面,《答复》中指出:近年来,我委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不断优化乡村医生培养培训,持续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养老等保障水平,乡村医生队伍规模保持稳定,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稳步提升。截至底,全国共有乡村医生122.7万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3.5万人。
建立鼓励机制,
加大乡医队伍建设
乡村医生是乡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但从目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占乡村医生总体人数比例看,距离农民小病不出村还有一定距离,对于这样的情况,卫健委在《答复》中也提出了具体措施: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宣传推广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第一点提出要进一步强化医教协同,根据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适度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做好就业重点帮扶。第二是指导各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乡管村用”政策,以更好地适应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第三点是协调推动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专家、在职在岗人才到乡村服务。
卫健委在《答复》中提出的三点措施契合了一号文件关于要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精神。相信广大乡村医生也会在这些利好形式的大背景下,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饱满的热情去迎接乡村医疗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