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乡村医生前身——赤脚医生是文革中期开始后出现的名词,指一般未经正式医疗训练、仍持农业户口、一些情况下“半农半医”的农村医疗人员。乡村医生是中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以下是2021年福建乡村医生待遇最新政策消息,仅供参考。
基层医生待遇、养老,正式写入法规!
除了明确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标准之外,将基层医生待遇、养老写入法规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小院根据法规内容整理如下:
1、明确乡村医生收入构成、标准
办法第二十四条:“乡村医生收入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专项补助、岗位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医疗收入等组成。”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乡村医生岗位补助标准,建立乡村医生收入和老年退养村医生活补助定期增长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核算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时,凡按照服务人口核算的补助经费,服务人口不足800人的,按照800人补助标准核定并补足。”
2、明确乡村医生养老解决标准
办法第二十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取得 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并与县级医疗集团签订合同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http://Www.CreDitSaiLing.Com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未与县级医疗集团签订合同的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补助标准。”
3、明确卫生院人员待遇
办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优惠政策,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其薪酬待遇应当不低于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中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